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

手機遊戲驚魂記

這年前讓Alice驚心動魄滴「意外」事件
一直想要寫出來分享給大家
無奈過年前要準備滴事情多
過完年,初二回完娘家
又忙著開新學期的備課
準備課程需要的學習單及教學ppt
(其實,至今還沒完成呢~)
於是就拖到今天啦~~
(今天想休息一下~不想打教學資料~)
 
這起事件的發生
說起來,是一堆關卡沒卡好造成滴~~
當然啦~~
那鍋肇事者也要付些責任
 
話說去年12月的某一天
台哥大打電話來說偶滴合約要到期了
建議偶換一個更便宜的合約
這款好事
誰能拒絕呢?
這合約成立後送一支免費智慧型手機
而這禍事就從此免費滴手機收到後發生了.....
 
說來也奇怪
贈品手機寄到後
原來的手機密碼竟然不知道為什麼就忘記了@@
這一組密碼一天到晚要按好幾次滴
竟然就是給忘了
按了10次以後
當然就被鎖住了
在怕解鎖麻煩的狀況下
乾脆就把SIM卡換過來新手機
換過來以後
第一道關卡在Alice滴疏忽下產生了:
沒有設定刷卡需要密碼確認
 
這小豬仔每天完成作業後
都有一個小時滴手機遊戲時間
某天
她用新手機玩線上遊戲時
可能想要多一點點數闖關
於是
就選擇了付費買點數
意外的是
過了!!!
這天真滴孩子
就以為這「付費」兩個字是寫好玩滴~
她並沒有因為按了「付費」的選項被麻麻罵呀~~
ㄧ次過關後
她發現遊戲變好玩了
於是
第二次、第三次、第四次
刷~刷~刷~
有時候一天刷五筆
有時候一天刷八筆
不管刷幾次,刷多少錢
麻麻都沒有罵耶~~~
 
直到有一天
Alice坐在電腦前
電腦螢幕上停在Gmail上
小豬仔又買了點數
電腦螢幕突然跳出:
Googel Play:您的訂單編號XXXXXXXXXXX.....已成立
Alice看到時心裡納悶了:
奇怪?偶剛剛又沒有手滑買東西
哪裡來滴訂單成立?
這,該不會是詐騙信件吧~
還猶豫著要不要打開來看@@
 
好奇心的驅使
Alice還是點開來了
看了信件內容
內心就更納悶啦~~
這是啥麼碗糕呀??
還八筆勒!!
抬頭一看
小豬仔正在玩手機遊戲
於是
就問她是否是她所為?
她小姐點頭承認了!!!
當下
Aliceㄧ個劍「手」
馬上動手把存在Googel裡滴信用卡取消掉
就在取消信用卡資料後的一分鐘
電話響起了
電話的另一頭是信用卡公司
信用卡先生問偶:
彭小姐,請問您剛剛有做甚麼動作嗎?
偶回答:
有呀~偶把信用卡取消了!!
信用卡先生說:
那這樣剛剛刷卡的都無法入帳喔~~
偶說:
對呀~對呀~就是要取消呀~
剛剛那幾筆都是偶女兒亂刷滴!!
信用卡先生說:
那前面還有幾筆耶~~
偶說:
那麻煩你可以把那幾筆也刪除嗎?
信用卡先生說:
不行耶~這已經入帳了
要Googel Play刷退才行!!
 
這出問題的第二道關卡就是:
遠東商業銀行滴信用卡
在小豬仔刷卡的過程中
常常有同一個時段刷好幾筆相同金額
信用卡公司從來沒有打電話來詢問是否有盜刷事件
但就在取消信用卡資料的時候
竟然知道要打電話來詢問??!!
 
好啦~~既然木已成舟
當然就只好想辦法解決囉~~
於是~
寫信給Googel Play吧!!
 
為了給Googel Play完整的退款資料
才發現這過去的ㄧ個月中
小豬仔已經刷了7~80筆訂單啦!!!
這總金額竟接近新台幣五萬元哪!!
這當中
還有一個關卡出了問題:
Alice看e-mail習慣用手機看
手機的顯示只有寄信人
並沒有顯示信件抬頭
每當Alice看到Googel Play的來信時
就以為是女兒玩手機遊戲的廣告信
看都沒看滴就直接將信件刪除!!!
 
這洋洋灑灑的訂單及每張訂單產生的手續費用
真是讓人心痛不已
想想這些錢
拿去捐善款多有意義
竟然在ㄧ指之間消失
不甘心哪!!
於是
隔天Alice打電話給消保官
想尋求將錢要回來的方法
消保官粉無奈滴說:
這種案件近來有越來越多的趨勢
不好解決
錢要全數拿回來有困難
不過
可以透過「線上遊戲申訴專線」試試看~
另外
民法也有保護未成年人的法令規定(註ㄧ)
你可以試試看用這條法規
 
於是~
Alice打了線上遊戲申訴專線
填了申訴的申請單
也貼了民法的法規寫了一封信給Googel Play
把所有的來龍去脈詳細的寫給它們
也把所有的訂單編號找出來
貼給Googel Play
(這些訂單編號簡直搞史Alice滴類青光眼@@)
兩天之後
Alice收到了Googel Play的回覆
他們願意把所有的費用
包括手續費
全數刷退至信用卡中
 
至此
總算結束了這齣驚魂記
將錢全部要回來了!!
雖然
為了解決這件事
足足耗掉了Alice一整天的時間找資料@@
 
從此以後
三隻豬仔也得到了ㄧ個「處罰」
到大學以前,沒有智慧型手機可以使用
 
結語:
這智慧型手機對學習成長中的孩子真是大毒藥
不但螢幕小傷眼睛
玩上手機遊戲後
都可以廢寢忘食
當然書也就靜不下心來唸了
時代進步雖然神速
沒有智慧型手機好像就落伍了
但是
智慧型手機帶來的
應該是生活的便利與溝通的發達
而不是遊戲機
奉勸各位拔拔麻麻
除了不要給孩子沉淪於手機遊戲的機會外
自己也要以身作則
不要一下班或者有空就滑手機
應該多陪孩子讀書聊天
或者
帶孩子們出去郊外走走長知識練身體
Alice詢問過帶班的孩子們
ㄧ個班級
90%每天都有玩手機遊戲
這是一個很可怕的數字
這樣下去
我們的下一代能有多少競爭力?
別說少子化對偶們滴國家帶來的衝擊
就這些少子們天天這樣玩手機遊戲
眼睛也壞了
腦筋也沒長進
都少子了還成不了菁英
只怕
未來有ㄧ推的啃老族
是偶們喜歡把他們交給電子褓姆的報應呀!!
 
附註ㄧ:
「依據民法第十二條、第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﹐滿二十歲為未成年人;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﹐有限制行為能力。故七歲以上、未滿二十歲之少年﹐在民法上係屬於有限制行為能力。而為保護思慮尚未成熟之青少年﹐民法第七十九條規定﹐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﹐所訂立之契約﹐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﹐始生效力。」
 
 
 
 
 
 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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